2020-12-30 16: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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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公布2020年《数字市场法案》(提案)及2020年《数字服务法案》(提案)
2020-12-30 16:02:39

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两份数字新规草案:《数字服务法》(DigitalServicesAct,简称DSA)和《数字市场法》(DigitalMarketsAct,简称DMA),引发了极大关注。这两份草案一旦获得通过,欧盟数字经济领域的基本规则将得到重大更新,影响更将波及全球。两份法规分别针对互联网服务和市场竞争。其中《数字服务法》针对的是所谓“超大型平台”,要求其对其平台上的内容承担更大的责任。这里“超大型平台”是指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约占欧盟人口的10%),可以说主要是针对GAFA(谷歌、苹果、Facebook、亚马逊)平台。这些平台须主动寻找和处理非法内容,监视其市场中是否存在危险的第三方产品,并建立工具或流程,例如报告功能、验证、年度审核和新的透明度措施,否则将面临相当于年营业额6%的罚款。《数字市场法》的关键词是“守门人”(Gatekeeper)。守门人大致指已经或将可预见地达到一定的规模和市场实力的、具有垄断权的公司,可以是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视频平台、操作系统、云服务和广告网络的提供商等。此类公司据内部估计大约有十几家,除GAFA外,还有微软、爱彼迎等。《数字市场法》引入了全新的监管制度,阻止这些在网络上占主导地位的“守门人”从事一些“不公平的行为”。

欧盟提出《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草案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形成全新的“超级互联网法律”,而是作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欧盟现有法律法规的补充。例如,GDPR适用于所有规模的公司,且一般认为更有利于大公司,而这两项新法规矛头均直指行业内的重量级公司。同时,两项新法规都放弃了以过去事件为由提起诉讼的旧的“事后”方法(旷日持久的诉讼最终还是有利于大公司),而采用“事前”规则,迫使大公司提前采取行动。最后,这两项新法规制裁非常重。违反《数字服务法》最高可以罚到全球年度营业额的6%,违反《数字市场法》的最高罚款可达全球年度营业额10%,所涉公司如果违反两项法规,罚款甚至可以达到上百亿欧元。相比之下,《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最高罚款仅为4%。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