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1:11:24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未依法申报案
2020-12-31 11:11:24

2018年8月13日,阅文集团(China Literature Limited,以下简称阅文)与曹华益等签署购股协议,以51亿元的现金和约104亿元的阅文股票作为对价,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New Classics Media Limited,以下简称新丽传媒)100%股权。2018年10月31日,新丽传媒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阅文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取得单独控制权,属于经营者集中。阅文与新丽传媒2017年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但申报义务人在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集中,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因此给予阅文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