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1:11:44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未依法申报案
2020-12-31 11:11:44

2014年3月,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简称阿里巴巴投资)通过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认购了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泰商业)9.9%的新股股权(约2.2亿股)和可转换债券(对应可转为上市公司约4.6亿新股)。2016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将可转换债券转成股份,转股后阿里巴巴投资持有银泰商业约27.83%的股份。2017年3月,银泰商业进行私有化并于2017年6月完成股权交割,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73.79%,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至(略)。

截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通过多种方式取得银泰商业73.79%的股权,获得对银泰商业的控制权,属于经营者集中。2016年,阿里巴巴投资和银泰商业的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但申报义务人在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集中,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因此给予阿里巴巴投资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