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1:13:29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湖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0-12-31 11:13:2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对湖州市5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湖州江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安吉大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德清县顺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浙江浙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长兴领航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5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二手车交易服务价格的书面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据此,对5家当事人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5家当事人合计罚没总额为5,538,157.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