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1:13:50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等四家驾校垄断协议案
2020-12-31 11:13:50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7月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4家驾校(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定远县南方驾校培训有限公司、定远县庆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安徽十八岗驾校培训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当事人共同签订了以固定定远县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会议纪要》,明确约定统一收费标准,并付诸实施,达成并实施了书面垄断协议,其行为直接排除了四家驾校之间在驾驶员培训收费价格方面的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据此,对4家当事人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4家当事人合计罚没总额为1,438,027.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