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9 18:16:40
私募基金月刊
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
2023-02-19 18:16:40

2023年1月17日,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在数字经济相关产业有优秀投资能力及丰富产业资源的基金管理机构。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10亿元,原则上采用有限合伙制,以双GP模式进行管理,采用直接股权投资和设立专项子基金的方式投资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

《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如下:

事项

具体要求

基金设立要素

1) 基金组织类型: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

2) 基金管理模式:采用双GP模式,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指定的主体作为GP之一,相关管理费分配及其他权责利划分按照市场化原则商定后,依合伙协议执行。

3) 基金注册地:注册地须在江西省内。

4) 存续期: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适当延期,确需延长的,延长期不超过2年。

5) 基金规模:总规模10亿元,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规模。

6) 投资领域:本基金投资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投向相关领域的金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70%。

7) 返投要求:本基金投资于以下类型企业的金额应不低于江西省内政府性出资的返投要求:1.注册登记在江西省的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2.投资的江西省外的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江西省已有企业的;3.投资的江西省外的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在省内投资设立主要负责生产研发的子公司;4.江西省内引进落地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法人企业并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5.申请机构在管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江西省内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或引进落地的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等。

8) 基金出资结构:本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及负责募集社会资本总额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30%。其中本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按照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3%认缴出资,管理机构出资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1%。

9) 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管理规模的2%/年。投资期按照实缴金额计算,退出期按照未退出项目投资总额计算。

申请机构申报要求

1) 注册地:申请机构原则上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申请机构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资质:申请机构应具备基金管理资质;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拥有较好的业内口碑及市场认可度等。

4) 管理团队配置:管理团队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数字经济相关产业领域投资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且应有与地方政府合作的经验,3名高管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等。

5) 管理团队业绩:申请机构已投资于数字经济相关产业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至少有10个数字经济相关产业成功案例;申请机构具有管理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的经验,相关基金加权平均内部收益率在15%以上,或累计管理的与子基金具有相同性质的基金产品中(以基协备案为准):a.已清算的,加权平均DPI不低于120%,或b.处于退出期的,加权平均DPI(持有的上市公司市值视同投资收益)不低于60%。

6) 管理机制:申请机构须具备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申请机构应能与政府出资人建立有效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市场化运作前提下确保完成基金各项政策目标。

7) 募资能力:申请机构实际管理的累积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以中基协备案为准),且至少管理过一只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基金;申请机构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负责募集的社会出资部分已有潜在出资人,并能够提供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8) 投后增值能力:申请机构具备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对国家及江西省政策有深刻理解和把握,能为被投资企业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产业赋能、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服务。

9) 项目储备:申请机构储备一定数量的符合江西省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部分项目应拥有切实可行的在江西省落地的方案,多数储备项目应拥有明确、可行的退出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