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2 11:07:53
投融资简报-2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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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此,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将启动全面施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稿)》正式实施后将统一适用于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同时废止。

《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稿)》共六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搭建起整体制度框架体系,其基本原则如下:

(1) 《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稿)》总体上沿袭了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在体例架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审核流程和监管处罚等主要方面与科创板、创业板的规则基本保持一致,明确了股票发行全面实行注册制,强调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主板上市,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2) 《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稿)》针对现有主板发行条件进行了精简优化,全市场适用基本统一的发行条件,逐步将现行发行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更严格、更全面深入的信息披露要求,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

(3) 《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稿)》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明确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细化落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稿)》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面负责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中国证监会加快职能转型,加强对审核注册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统一审核理念和标准,强化对交易所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各种风险,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