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2 18:57:04
投融资简报-2月
行业相关政策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2023-02-22 18:57:04

2022年2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分类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分类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风险分类、重组资产风险分类、风险分类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分类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对表内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等。表外项目中承担信用风险的,应按照表内资产相关要求开展风险分类。 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此外,商业银行应对重组资产设置重组观察期。观察期自合同调整后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开始计算,应至少包含连续两个还款期,并不得低于1年。观察期结束时,债务人已经解决财务困难并在观察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的,相关资产可不再被认定为重组资产。债务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未解决财务困难的,应重新计算观察期。债务人在观察期内没有及时足额还款的,应从未履约时点开始,重新计算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