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 16:14:10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2
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3-03-06 16:14:10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3年2月4日

生效日期:2023年2月4日

关键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国土空间规划

主要内容:《批复》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规划》的出台,对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点提示:《规划》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批复》明确,《规划》实施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促进形成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