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3 15:03:55
植德金融月报 2023-02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03-13 15:03:55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

发布日期:2023年2月1日

施行日期:2023年3月1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章

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报告和披露、监督管理和附则。

要点提示:

《办法》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在总体监管思路和管理原则上保持高度一致。

《办法》明确其适用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共同构成的金融控股集团。

在关联方的界定上,不同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按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的分类,《办法》将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包括股东类关联方、内部人关联方以及所有附属机构。但仍承袭了《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监管思路,采用“控制+影响”双重标准对关联方进行判别。

《办法》明确了金控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八大禁止性行为:一是通过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交易虚构交易、转移收入与风险或进行监管套利,或者通过第三方间接进行内部交易,损害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稳健性。二是通过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损害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稳健性。三是通过隐匿关联关系、拆分交易、设计复杂交易结构等各种隐蔽方式规避内部审查、外部监管以及报告披露义务,为关联方违规提供融资、隐藏风险等。四是关联交易协议条件显著偏离与非关联方进行的同类交易,以及采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缺乏合理依据的定价基准。五是金融控股公司附属金融机构(财务公司除外)向金融控股公司提供融资。六是金融控股公司附属机构(财务公司除外)接受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七是通过互联网数据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交易规避有关规定,或利用规则、数据、算法等各种手段实施价格控制、利益输送或不当转移风险。八是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内部管理方面,《办法》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政策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对于关联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具体包括管理制度、治理架构、管理流程、信息档案、信息系统、交易定价、交易限额、禁止性规定、审计、问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