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2 15:49:01
投融资简报-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23)》
2023-03-22 15:49:01

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23)》(“《方案》”)。《方案》共涉及13项机构改革等有关事宜,包括:

(1) 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将其原有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职责分别划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2)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总局统一行使,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5) 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6)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7) 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

(8) 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9) 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10) 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11)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2) 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3)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将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