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15:42:03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3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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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实施日期:2023年3月1日

关键词:建筑垃圾、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要点提示:《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注重加强与固废法的衔接,补充细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全过程管理、综合利用以及消纳处置等制度,切实增强可操作性,循序渐进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条例》包含了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推动绿色发展。《条例》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措施等规定,其实施有利于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二是推进协调发展。《条例》聚焦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设计相关制度规范,明确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置场所运营单位等的管理责任,突出监管重点,细化规划建设、处理方案备案、全过程管理、分类处理等制度,并针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三是确保安全发展。《条例》强化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处置场所运营单位对消纳场、综合利用场所建设运营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将停止消纳的场所也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四是加快数字化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电子联单管理,明确建立省级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