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8 13:58:17
植德金融月报 2023-03
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2023-04-18 13:58:17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自然资发〔2023〕29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施行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效力层级:部门工作文件

主要内容: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在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登记和金融有效衔接,避免过桥资金,防范交易风险。

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贷款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

要点提示:

《通知》提出要通过以点带面将此模式全面推广:

一是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省会城市毋庸置疑,单列市包括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五个城市,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体现循序渐进特征。

二是要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在业务范围方面,先尝试推广买方一次性付款或买卖双方贷款银行为同一家银行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再逐步推广至买卖双方贷款银行非同一家银行的“带押过户”业务。同时,鼓励各银行先行先试办理买卖双方贷款银行非同一家银行的“带押过户”业务。

三是要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逐渐从以二手住宅为主力战场向外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