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15:50:02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4
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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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9日

关键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近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通过试点示范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实现财产权益,制定本方案。

要点提示

试点目的: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支撑。

试点工作部署:2023年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4年;争取通过2年的努力,试点地区逐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一批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项试点任务:一是健全交易体系。具体包括统筹利用各类相关交易服务场所、机构和平台,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重点是统筹利用现有交易服务机构、提升交易服务功能、完善信息平台、加强政策服务。二是完善交易规则。具体包括明确入场交易条件、丰富入场交易品种、完善各品种交易规则,规范交易申请、委托受理、信息公告、受让受理、组织交易、交易中(终)止、组织签约、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程序。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就是指导交易服务机构加强内控建设,严格规范金融服务行为,加强信息系统风险防控,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进行。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监管程序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试点申报时间:各地可以整省、整市或整县申报,参照附件2编写试点实施方案。试点申报材料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3年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论证后组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