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9 16:22:55
数据合规热点速递4月刊
科技部牵头起草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2023-05-09 16:22:55

4月5日,由科技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下简称《试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试行办法》共五章五十七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了科技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提出了科学、独立、公正、透明的审查原则和要求;第二章审查主体,主要是明确了科研单位是科技伦理审查管理责任主体及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设立标准和组织运行机制,并对委员会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第三章审查程序,共设四节,分别规定了一般性审查、简易审查、应急审查、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专家复核等的程序和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是明确了地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单位等的监管职责,规范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的登记程序和要求,对科技伦理违规行为及调查处理分工等作出规定;第五章附则,对有关概念和涉及的期限、解释权、施行时间等作出规定。

此外,《试行办法》要求建立清单制度,对存在较高伦理风险的科技活动,实施清单管理,并建立伦理审查结果专家复核机制。《试行办法》将清单作为附件,提出了生命科学、医学和人工智能三个领域的七类科技活动,后续将根据科技创新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以适当方式发布。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风险因素。一是科学技术自身的伦理风险,包括科学知识和安全信息的充分程度,技术的成熟度、操作难易程度、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控性;二是科技活动伦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种类、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三是科技活动的必要合理性、目标人群或目标应用场景等。

【来源:科学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