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9 16: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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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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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了六起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

赵某系航天领域科研人员,在赴国外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一步步拉拢策反,回国后通过当面交谈及专用网站传递等方式向对方提供了大量涉密资料,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2019年6月,北京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赵学军采取强制措施。

2022年8月,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案例二

郑某和王某系一家境外“移民服务公司”的境内骨干成员。该公司以“正常渠道移民”为幌子,在我国境内招揽客户,通过办理旅游签证等将“客户”运作出国。等到“客户”抵达国外后则通过威逼利诱等要求“客户”伪造包括户口本、拘传证、强制堕胎证明在内的各类“证件文书”,宣称自己“在国内遭受迫害”,以“无中生有”的所谓“罪证”造谣抹黑我国家形象。随后又以“政治避难代办费”等各种名义不断索要费用。

2021年10月,河北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5月,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分别为3年9个月、3年6个月。

案例三

韩某是新疆某地的一名普通基层公务员。2016年12月,韩某外出旅游时,通过交友软件与当地一网友结识。回家后对方随即向韩某介绍,称自己的堂哥“陈逸”能够提供兼职赚取外快,要求韩某提供当地的一些敏感信息。韩某应允后,“陈逸”以金钱为诱惑,指挥韩某搜集党政机关涉密文件,并专门对其进行间谍培训。

2019年3月,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韩某先后向对方提供文件资料19份,其中机密级文件6份,秘密级文件8份,被鉴定为情报的资料5份,累计收取间谍经费12万余元。韩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人民币。

案例四

江苏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2020年6月以来,张某一人假扮8名缅甸籍人员,在境外社交媒体网站开通数个账号,介绍国外日常生活、风土人情,发布2万余条帖文,吸引了数万粉丝关注。在吸引大量粉丝后,张某频繁以造谣、诽谤的方式,引发网民恐慌,发布抹黑我国家形象、攻击党和政府的帖文,甚至煽动教唆他人以暴力方式推翻我国家政权,影响非常恶劣。

在充分掌握张某违法犯罪证据后,2022年2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五

李某是广东深圳一家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其公司主要为境外公司提供供应链风险审核服务。为获得更多为境外企业服务的机会,几年前李某公司遂与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尽管合作过程中李某已察觉,该境外非政府组织积极搜集所谓新疆“人权问题”是为了炮制“强迫劳动”谎言,为西方反华势力操弄涉疆问题、实施涉疆制裁提供“背书”,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其仍然承接执行了相关调查项目,给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了风险隐患。

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对李某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公司实施整改。

案例六

2019年,黄某带领数名外籍人员,以“免费安装海水质量监测设备”为名,在辽宁大连的海参养殖户张先生的养殖场安装了海洋水文监测设备和海空监控摄录设备。此后,张先生发现,水文监测设备的数据被持续传输至境外,且很多数据与海参养殖无关。张先生遂拨打了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了举报。

经鉴定,境外人员在我国海域非法安装的监测设备,观测范围涉及我国空中军事行动区域,可以对我国非开放海域潮汐、海流等重要敏感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对我国海洋权益及军事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举报信息,辽宁省国家安全机关对黄某及数名外籍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收缴了监测设备。黄某等人如实交代了非法窃取我国海洋水文数据和海空军事影像的违法犯罪事实。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