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8 17:49:43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四川省水泥协会及五家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1-01-28 17:49:43

2021年1月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示了一起水泥行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公示。

从目前所公示的信息来看,被罚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构成垄断经营,此次对于几家单位的处罚金额高达5981万元。四川省水泥协会因组织垄断行为被处以罚款50万元;5家水泥企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16年度销售额1%至2%的罚款,总计5931余万元;此外,本案中,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适用宽大制度(《反垄断法》第46条第2款),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