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31 17:04:21
金融资管月报(第11期)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1-01-31 17:04:21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银发〔2020〕322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

施行日期:2021年01月01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

主要内容:《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计11条,主要包括明确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分档管理要求。 

要点提示:《通知》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发展、房地产系统性金融风险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适用机构覆盖范围、分档设置、管理要求和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同时,考虑到目前行业现状,《通知》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设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