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5:08:49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5
天津:调整公积金贷款发放标准 即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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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家庭有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不再放贷;如果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再次在天津购房时公积金贷款仍可放贷。据了解,在满足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套数以购房交易的时候,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记载于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

据了解,去年9月份,天津市住建委、天津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十二条具体举措。其中,在住房信贷方面作出调整,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此次天津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意味着接下来在天津市购房时,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均执行“认房不认贷”。

(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