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修订)(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通过了修订,为由单一家族办公室在港管理的具资格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提供利得税宽减。
发文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施行日期:2023年05月19日
效力层级:条例修正案
主要内容:
《2022年税务(修订)(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修订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根据《条例草案》,在2022年4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课税年度,针对由香港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family office,以下简称“SFO”)管理的投资控股公司(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以下简称“FIHV”),为符合条件的家族企业引入了新的税收优惠制度,即合资格的FIHV的合资格交易和附带交易产生的应评税利润(以5%为限)将豁免征收利得税,以吸引家族办公室在香港设立业务,并进一步提高家族办公室的税收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