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5 14:14:50
私募基金月刊 2023-05
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服务机构登记系统上线的通知》
2023-06-25 14:14:50

2023年5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服务机构登记系统上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私募基金电子合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协会对外公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电子合同服务机构登记

提交办理业务的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要求,参考材料清单要求,登陆协会AMBERS系统进行材料填报。其中,对于非协会会员的机构,需注册AMBERS系统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材料填报。对于协会会员机构,可直接登录AMBERS系统会员账号进行材料填报。

2.关于法律意见书

提交办理业务的机构应当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服务机构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要求,在登记系统中上传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