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8日公布了对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1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1号) | ||
未及时向协会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 | 取消会员资格,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
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 制指引》第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十一条 |
2. 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8日公布了对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6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6号) | ||
管理人经营管理失控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 | 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 |
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未履行备案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 |
挪用基金财产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九条 | |
未妥善保存基金资料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六条 | |
管理人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
3.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8日公布了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9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9号) | ||
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
管理人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
4. 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对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3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13号) | ||
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对管理人进行警告 |
未妥善保存投资决策文件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 |
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第三条 |
5. 福建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对福建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21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21号) | ||
未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权益的重大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撤销管理人登记 |
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 | |
员工人数不足5人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第三条第(六)项 |
6.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对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23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23号) | ||
出借证券账户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 | 撤销管理人登记 |
未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权益的重大事项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未尽到谨慎勤勉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7. 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15日公布了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27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27号) | ||
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
违反专业化经营原则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八条;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及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一)项 | |
未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 |
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二)项 |
8. 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5月19日公布了对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35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35号) | ||
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一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公开谴责 |
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