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31 15:52:45
金融资管月报(第3期)
某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因发放贷款用于偿还企业欠息、违规处置信贷资产被罚款70万元
2020-05-31 15:52:45

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9日,阜新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阜银保监罚决〔2020〕01号、阜银保监罚决〔2020〕02号、阜银保监罚决〔2020〕03号),某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因发放贷款用于偿还企业欠息、违规处置信贷资产被罚款70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时受到处罚。

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违规处置信贷资产;

(二)发放贷款用于偿还企业欠息。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警示要点

对信贷资产合法合规处置以及贷款用途的有效管理历来是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管理事项合规性核查的要点。相关金融机构应在业务实践操作中特别关注上述合规性问题。特别的,在各金融机构合作业务中,也应加强对信贷资产管理、处置方式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