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14:28:10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07-05 14:28:10

发文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发布时间:2023年6月7日

关键词: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再上市

主要内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原则上不得上市,由于部分家庭因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要求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回购意见,为加强北京市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再上市等相关管理工作,促进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良性循环,同时满足购房家庭的切实需求,结合北京市实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

要点提示:《暂行办法》对回购条件及方式、上市交易细则、变更签约主体路径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对于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情形作出例外,若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向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因家庭成员患大病以外原因申请回购的,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区分局、区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审议,经审议属于确需转让的,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