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1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指导工业噪声依法纳入排污许可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工作通知》”),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我国的排污许可管控范围以废水、废气为主,依法兼顾固体废物和土壤,暂未涵盖工业噪声相关内容。《工作通知》拟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主要涵盖实施范围、适用标准、完成时限、实施方式、排污许可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