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14:59:44
投融资简报-8月
行业相关政策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和《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2023-08-16 14:59:44

2023年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和《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合称“《公告》”),均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公告》对部分无人机专用发动机、重要载荷、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实施出口管制,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实施为期2年的临时出口管制,同时,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军事目的。根据《公告》,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等五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