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7 10:30:23
私募基金月刊 2023-07
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8-17 10:30:23

2023年7月2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对外投资及风险管控等事项作出规定。

根据《通知》,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可通过参股方式与其他资本合作设立基金或增资参股基金,也可采取跟进投资等方式运作;其中,参股基金应在青岛市注册,母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注册地不受地域限制;引导基金对单支参股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5%;对主投初创期、早中期的参股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0%;主投初创期、早中期的参股基金对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

《通知》明确,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重点投向以下领域:(一)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七大优势产业;(二)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通用航空、精密仪器仪表、氢能与储能等十大新兴产业;(三)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会展等七大现代服务产业;(四)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