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10:28:01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
附条件批准/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
2023-09-13 10:28:01

2023年7月26日,总局公告了附条件批准迈凌公司收购慧荣科技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

2022年9月15日,总局收到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在收到要求补充的材料之后,10月28日对此案予以受理并开始初步审查。11月25日,总局决定对此案进一步审查。2023年1月6日,总局对本案作出中止计算审查期限的决定;并于7月14日继续计算审查期限,截止日为2023年8月30日。

本案收购方迈凌于2003年在美国成立,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无最终控制人,主要为家庭宽带连接、无线基础设施、数据中心以及工业和多市场应用提供通信片上系统(SoC)解决方案等业务。被收购方慧荣科技于2005年在开曼群岛成立,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无最终控制人,主要提供NAND闪存主控芯片和固态硬盘。2022年5月5日,迈凌与慧荣科技签署协议,迈凌拟收购慧荣科技所有已发行流通股。交易完成后,迈凌单独控制慧荣科技。

本案从慧荣科技业务出发,将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第三方NAND闪存主控芯片市场、客户级固态硬盘市场和企业级固态硬盘市场;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全球市场,重点考察中国境内市场竞争状况。

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第三方NAND闪存主控芯片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理由如下:(一)相关市场高度集中,集中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二)下游客户对集中方依赖度高,转换供应商难度大;(三)相关市场进入困难,存在实质性障碍;(四)集中可能对中国境内第三方NAND闪存主控芯片市场竞争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义务:(一)继续公平、合理、无歧视地向中国境内供应NAND闪存主控芯片产品。履行慧荣科技的现有客户合同。维持慧荣科技的现有商业关系;(二)不得实质性地改变慧荣科技现有的业务模式和运营。(三)保留慧荣科技在中国台湾地区与NAND闪存主控芯片相关的研发。(四)保留慧荣科技在中国境内的现场应用工程师作为研发资源的一部分,以向慧荣科技NAND闪存主控芯片的客户提供支持。(五)对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NAND闪存主控芯片,不得在其设计中加入任何恶意编码。上述承诺自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