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8 16:01:43
金融资管月报(第12期)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2021-02-28 16:01:43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1年2月8日

实施日期:2021年2月8日

关键词: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尽职调查

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规则起草依据、尽职调查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尽调标的的内涵以及尽职调查工作的原则。二是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内容作出具体要求。三是对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四是明确尽职调查的分工和要求。五是自律管理等附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人员说明,为了健全基础设施基金规则体系,规范基础设施基金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压实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责任,按照证监会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业务实际,协会起草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该指引明确了尽职调查工作实施主体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以及财务顾问(如有);明确了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对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情况、股东出资情况、重大重组情况和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情况等内容)调查、对项目公司运营及财务会计情况(包括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经营模式、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情况等内容)调查、对基础设施资产及其现金流情况(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的物理状态、市场和客群情况、现金流真实性、实际产生情况、现金流预测情况以及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等内容)调查;明确了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对原始权益人的尽职调查(包括基本情况、内部授权情况、外部审批情况(如需)、资信状况等内容)、对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子公司或委托的外部管理机构)的尽职调查(包括基本情况、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资质和经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业务制度和流程、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财务状况、利益冲突防范措施、资信状况等内容)、对其他对投资人收益有重大影响机构的尽职调查(包括设立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及财务状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