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8 16:03:41
金融资管月报(第12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
2021-02-28 16:03:41

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银保监办发〔2021〕24号

发布日期:2021年2月19日

实施日期:2021年2月19日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互联网贷款、外包、出资比例、集中度

主要内容:一是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二是明确三项定量指标,包括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三是严控跨区域经营,原则上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此外,明确信托公司参照执行《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次通知的规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0年7月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度框架,《办法》发布以来,在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促进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监管部门也发现,各机构执行效果和整改力度存在差异,特别是在独立实施核心风控环节、加强合作机构管理等方面,部分机构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与《办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风险隐患。针对《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本次通知根据《办法》授权,细化审慎监管要求,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下进行的基本前提,充分体现了既要依法加强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又要维持长尾客户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连续性的原则。此外,银保监会将持续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办法》和本次通知的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审慎合规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广大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