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7 14:02:35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9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3-10-07 14:02:35

发文机关: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9月8日

实施日期:2023年10月7日

文号: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11号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城市更新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发挥住房公积金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制度作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

要点提示:《通知》包括以下五点内容:

一、纳入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业主 (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下同)购买改造后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屋(含增加面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实际购房款。

二、纳入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期内租赁住房过渡安置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扣除过渡费补贴后个人承担的租金。

三、提取申请人范围为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四、旧住房更新改造主管部门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报送项目相关信息。

五、市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本通知制订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