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7 14:06:30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9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10-07 14:06:30

发文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

关键词:促进消费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制定《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

要点提示:(一)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具体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后施行。

(二)推动新建住房全屋智能应用。支持在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推广应用全屋智能,鼓励新建商品房配备智能家居家电,做好首批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全屋智能试点工作,加快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普及推广智能家居。

(三)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拓宽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大修资金来源,通过“维修资金+业主自筹+政府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竣工验收后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费用,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优化加装电梯审批验收流程,豁免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多部门联审联验。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及加装补贴发放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