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7 14:14:40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0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2023-10-07 14:14:40

发文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0日

实施时间:2023年9月20日

文号:渝府令〔2023〕361号

关键词:个人住房、房产税

主要内容:本次修改主要是放宽征收范围,此次调整后,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即“三无”人员在当地新购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调整为“三无”人员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要点提示:《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对房产税征收对象均由“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该等调整允许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即“三无”人员在当地新购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