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稳定发展和改革创新。《意见》在私募基金领域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有以下内容:引导公募基金扩大北交所投资,支持相关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和创新;允许私募股权基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其上市前已持有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通过指导北交所持续开展“走进投资者活动”、完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机制、提高投资者信息获取和参与交易便利度等方式,提高对潜在投资者和已开户投资者的吸引力。
《意见》与私募基金相关的主要关注点如下:
关注要点 | 主要内容 |
改善市场流动性 | 《意见》基于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提出了优化发行上市安排、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举措: (1)用足用好现有制度。在发挥好新三板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的基础上,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探索建立新三板优质公司快捷升级至北交所的制度安排。 (2)对已经具备上市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在符合北交所市场定位前提下,允许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续证监会、北交所将制定制度规则,明确相应的安排。 |
优化投融资环境 | 《意见》在投资端方面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有以下内容: (1)引导公募基金扩大北交所投资,支持相关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和创新; (2)允许私募股权基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其上市前已持有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 (3)通过指导北交所持续开展“走进投资者活动”、完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机制、提高投资者信息获取和参与交易便利度等方式,提高对潜在投资者和已开户投资者的吸引力。 |
推进上市公司转板 | 《意见》从总体要求方面就提出了加强市场互联互通的构想与十年计划,在具体措施中进一步明确要“稳妥有序地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包括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取消进入创新层前置融资要求;开展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型对接,落地公示审核制度;制定北交所撬动新三板发展的专项方案;促进新三板更好发挥孵化培育功能,切实提升更早、更小、更新优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获得感;全面优化新三板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完善挂牌、调层、上市、摘牌全生命周期监管流程,形成协同一致、衔接有序、成本相适的制度安排,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