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日公布了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34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34号) | ||
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向协会备案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 警告 |
违反专业化经营要求 |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 |
2. 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日公布了对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16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16号) | ||
使基金资产承担到期无法还款的违约涉诉风险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取消会员资格,暂停产品备案6个月 |
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 |
未履行投资者风险评估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 |
3. 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日公布了对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19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19号) | ||
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调查义务及未按规定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材料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 | 公开谴责 |
未及时更新股东变更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 |
从业人员及运营场地欠缺独立性,未建立及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二项第(三条)、第三项第(六)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第六条 |
4. 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8日公布了对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00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00号) | ||
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
|
从事资金池业务 |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 |
未及时向协会更新报送相关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 |
5. 深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8日公布了对深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42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42号) | ||
管理人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 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 |
未尽勤勉谨慎、恪尽职守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 |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基金法》第九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第二十五条 |
6. 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8日公布了对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39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39号) | ||
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第二十五条 | 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 |
经营管理失控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六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七条 | |
未及时变更高管人员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二条 |
7. 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5日公布了对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29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29号) | ||
未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一项 | 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
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相关材料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未更新登记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 |
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三条第六项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第十二条 |
8. 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5日公布了对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23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23号) | ||
未尽审慎勤勉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取消会员资格、公开谴责、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
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进行投资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 | |
未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权益的重大事项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四项 | |
未按要求配合自律管理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 | |
变相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
9. 上海**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5日公布了对上海**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31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31号) | ||
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进行投资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第二十条 | 撤销管理人登记 |
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等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条件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二条第三项、第三条第六项 |
10.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5日公布了对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95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195号) | ||
未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一项 | 警告 |
11. 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15日公布了对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25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25号) | ||
违反专业化运营原则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八条 | 公开谴责、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
未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一项 | |
未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
一般员工违规兼职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三条第六项 |
12. 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7日公布了对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73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73号) | ||
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第二十五条 | 撤销管理人登记 |
不符合持续展业要求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三条第(四)项、第(六)项 | |
内控制度不健全 |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第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 | |
未真实提供且未及时更新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六条 |
13.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7日公布了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62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62号) | ||
虚假填报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信息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第二十五条 | 撤销管理人登记 |
机构已无正式员工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三条第(四)项、第(六)项 | |
登记的办公地址与实际不 |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二条第(三)项 |
14. 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7日公布了对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67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67号) | ||
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者超过规定人数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撤销管理人登记 |
未按规定向协会更新和报告有关信息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 | |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 |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 |
不具备持续展业能力 |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二十二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三条第(四)项、第(六)项 |
15. 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7日公布了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64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64号) | ||
私募基金产品未备案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
内控管理缺失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 | |
违规开展资金募集行为 |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保管不当 |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二十二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三条第(四)项、第(六)项 |
16. **私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7日公布了对**私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70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70号) | ||
管理未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 公开谴责 |
未按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 |
17. 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了对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84号)。
该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
违法违规情况 | 违法违规依据 | 处罚结果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3〕284号) | ||
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六条第(一)项、第(五)项及第七条 | 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