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 14:52:43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10
成都拟出台新规 住宅区楼宇名不能随便起
2023-11-08 14:52:43

10月9日,成都市住建局起草了《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批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1月1日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批准工作由住建主管部门负责。

本办法所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是指住建主管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所有住宅区、楼宇。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自建自用建筑物(如机关办公楼、学校教学楼、医院住院楼、企业厂房、仓库等)可不办理名称批准,确需办理的,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住宅区、楼宇采用反映历史文化内涵深具地域特色的名称同时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损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有损民族尊严,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违背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易产生误解、歧义的词语;不得使用人名或外国地名及其简称;不得使用帝王称谓、官衔、职位等词语,如皇庭、王府等;不得使用冠有“万国”“中央”“欧洲”等刻意夸大的词语;不宜使用易于产生歧义的通名,如门、世家、庄园等。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