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2 17:41:13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双周报
企业跨境合规风险及典型案例
2021-03-02 17:41:13

企业走出国门进行投资合作最主要的形式是对外直接投资,即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也可简单概括为境外新设主体及并购行为。对于开展海外项目的企业而言,由于涉及多个法域,且面临不熟悉境外法律等问题,跨境合规风险更为突出。

【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航油新加坡公司高管因未如实发布消息、内幕交易等多项指控入狱

某航油新加坡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也是中国首家完全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市的中资企业。2003年下半年,新加坡公司开始交易石油期权(option)并获利。但自2004年一季度起,由于油价的持续攀升,以及新加坡公司对于油价回跌的错误预期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交易量,公司的账面亏损额不断扩大,并最终于12月1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该公司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总裁陈久霖职务被暂停。而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对于期权投机交易以及因此造成的公司巨额亏损,该公司未对投资者进行任何披露,甚至在2004年10月公布的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称公司依然盈利,误导投资者。2006年3月21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对该公司原总裁作出一审判决,6项指控分别为制作虚假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

案例二:某通讯公司因违反美国出口限制法规支付巨额罚款

2012年,某通讯公司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一批搭载了美国科技公司软硬件的产品出售给伊朗最大的电信运营商,而根据美国的出口限制法规,美国政府禁止美国制造的科技产品出口到伊朗,该笔交易直接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2016年3月,美国商务部官方网站披露了其调查员获取的内部文件,并以该通讯公司“违反美国出口限制法规”为由,采取限制出口措施。

【结语】

对于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对外贸易、境外投资、海外运营、海外工程建设、对外劳务合作等不同的海外业务所面临的合规要求及风险也各有不同。其中,尤以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运营子公司等投资实体的“跨国企业”所面临的海外运营合规管理问题最为严峻:首先,作为设立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实体,该企业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需要遵守该国家或地区的全部法律规范、商业或道德规则,且这些规范或规则不仅因某个地区的立法、社会政治环境而异,通常也会因行业和企业性质而异。此外,海外投资实体的运营相对于其他海外业务往往具有长期性,通常不会在短时间内退出,这就要求该海外投资实体始终保持管理和运营的合规状态,无疑对境内的母企业提出了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