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了《澳中山游艇自由行政策下,有关内地游艇投保本澳的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通知》,在澳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共有七个强制性的保险,分别为汽车民事责任保险、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保险、装置宣传物及广告物之民事责任保险、游艇民事责任保险、旅行社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律师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医疗服务提供商职业民事责任保险。本文将集中阐述关于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
【澳门律师 | 评析】
根据澳门第104/99/M号法令《设立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之法律制度》第1条规定,被列为游艇之船舶,包括于海上运动、钓鱼运动或娱乐之船舶,例如水上摩托车,均在投购了对第三人引致损害之民事责任保险后,方得航行。如违反有关规定,除可被科处罚款外,倘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出示保险卡,游艇将会被扣押,直至能出示保险证明时为止。
在澳门,游艇民事责任保险金额之最低限额为澳门币1,000,000.00元。获许可在澳门经营“船舶民事责任”保险之保险人,仅得根据训令订定之统一保险单之规定及条件订立保险合同,故分别透过第24/2003号行政法规及第3/2004号行政法规,规定了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统一保险单的条款和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表。在无保险之情况下游艇发生事故,则由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葡文缩写为FGAM),根据适用法例之规定,对该等事故而引致之死亡或身体伤害作损害赔偿。
另一方面,于2016年11月23日,澳门与中山“游艇自由行” 开始试行,于2019年,有关政策更将游艇自由行实施范围将增加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在广东登记游艇向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申请手续便中,便明确要求了需要出示已购买在澳门水域航行之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证明。澳门金融管理局亦发布了《澳中山游艇自由行政策下,有关内地游艇投保本澳的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通知》,并于近日进行了更新。
该通知明确,投保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有两种渠道和办法:
方法一:可前往或以电邮或传真方式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
方法二:可经游艇码头管理公司代办投保。其中,对于申请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文件:
填妥由保险公司或游艇码头管理公司提供的投保书/表格;
游艇登记折副本及船舶在海事登记内作登录之证明书(适用于澳门);
游艇适航证书副本(适用于内地);
船舶国籍证书副本(适用于内地);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副本(适用于内地)。
澳门律师简介
林海彤 高级合伙人(澳门STA-Lawyers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融资、债券、银行、保险、合规
电话:(853)2878 6298 邮箱:FatimaL@sta-lawy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