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5 15:36:43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1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12-05 15:36:43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关键词: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主要内容:为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要点提示:《修订意见稿》共八章六十七条,第一章总则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定义、推进遵循原则和基本要求进行规定;第二章特许经营协议订立,从特许经营协议的提出目的、可行性方案编制内容和可行性论证要求进行规定,并且对审批部门、实施机构、参与主体、协议签订、资金支持等程序性内容进行规定;第三章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从协议各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项目规划条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等进行规定;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终止,对可以进行协议变更和终止的情形予以规定,并对终止后的项目资料管理以及后续经营者的选定提出要求;第五章到第七章,则对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公共利益保障、争议解决、法律责任列明了相应内容,具体涉及负责监管的部门、职责和监管方式,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各方违反法律规定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有着明确的规定;第八章附则明确了与其他法律规范适用冲突、国家安全审查时的处理原则。

征求意见稿指出,特许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并且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实施政府定价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中有关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应当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等金融服务。特许经营项目可以依法合规利用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将项目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方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对符合其业务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可以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根据项目期限和特点,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担保条件。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应当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稳妥处置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承诺以各类财政资金担保或者作为还款来源,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