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5 15:50:32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1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2-05 15:50:32

发文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关键词:工程企业资质、资质延期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特别是为省内建筑业三级资质企业纾困解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精神,对广东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发布本《通知》。

要点提示:本《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关于三级资质延期,由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二、关于省级审批资质延续,延续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相关住建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相关住建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不予受理。同时,对于对企业资质延续的申请也要求对企业提交的延续申请、企业注册人员等进行核实,核查合格的方可准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