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5 15:56:38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11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
2023-12-05 15:56:38

发文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

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经营行为,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本《通知》。

要点提示:本《通知》对相关事宜通知主要要求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通过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不得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销售商品房;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VIP入会基金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诚意金、订金、定金、预订款等费用,严格执行预售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购人收取的商品房预购定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预售商品房项目不得使用一般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必须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其中: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明确标识实际交付标准,按照房屋规划户型及房屋用途等设置一个或以上标准样板房;除以书面方式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外,通过电子信息屏等其他方式辅助公示的,也应当做到规范展示、要素齐全、内容一致,并安排专人讲解;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