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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1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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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

发文字号:京建法〔2023〕8号

关键词: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

要点提示:《通知》正文包括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其中日常检查根据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有序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特定情况或依据工作需要,对特定对象或者特定事项进行检查。二是严格行政检查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单制度,对现场检查程序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三是规范行政检查结果处理,要求根据行政检查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记录结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理。四是强调行政检查档案要严格按要求归档,确保行政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附件中清单包括27项内容,主要是结合行政检查事项以及工作实际开展,细化了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事项范围、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