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5 12:07:29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12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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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

发文字号:沪发改规范〔2023〕18号

关键词: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主要内容:为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创新引领作用,保障设施高效建设与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设施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强化设施人才留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上海科创办、市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关于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沪发改规范【2023】18号),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要点提示:《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六部分共14条举措:

一、促进设施多元化投入和高效建设。一是组建市级用户咨询委员会;二是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前期工作;三是鼓励多元化筹措设施建设资金;四是支持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研究;五是强化设施建设全过程跟踪协调服务。

二、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和开放共享。一是探索建立设施市场化收费和企业用户补贴机制;二是建立设施分类评价和奖励制度;三是支持设施提升服务能级及开展预研。

三、加强设施支撑和服务本市产业能力。一是鼓励设施配套建设用户装置;二是加强对用户装置建设的配套支持;三是推动用户装置加强对外开放服务。

四、做好设施关键要素保障。一是强化人才引育和服务保障;二是健全设施工程人才创新激励;三是推进设施与产业的服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