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5 13:42:17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3-12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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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实施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关键词: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主要内容: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进行通知。

要点提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