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5 14:39:17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4-0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2024-02-05 14:39:17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4日

关键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

要点提示:《特许经营方案》指出,在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方面,要分析项目是否属于具有一定公益性且存在经营收入的项目,对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同时也不得将以上类型项目相互“打捆”,或者与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打捆”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按照此要求,未来PPP新机制将主要从盈利能力角度分析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这意味着,如果采取政府在建设期提供投资支持、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土地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提供与项目合理相关的资源补偿多种方式后,项目盈利能力仍不足,则不应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此外,对于特许经营者基本条件,《特许经营方案》提出,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时,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