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5 15:07:51
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2024-0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02-05 15:07:51

发文机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4日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

主要内容: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稳中求进、稳妥有序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要点提示: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对象,是以深圳市域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实际占有使用的现状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分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不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整治提升,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意见提出,对于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坚持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工作。工作流程包括:意愿征集和项目可行性研究、纳入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基础信息核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搬迁补偿和安置、土地清理与收储、用地出让及开发建设等。

其中,意愿征集上,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需经物业权利人2/3以上同意,并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