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5 15:49:33
投融资简报
金融行业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2021-03-25 15:49:33

2021年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办法》”)(该《办法》所载公布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该办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共五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1. 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办法》规定备付金全额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

  2. 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办法》规定客户备付金的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备付金出金、入金以及自有资金划转的范围和方式,明确了支付机构间开展合规合作产生的备付金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3. 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相应备付金管理职责。《办法》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和备付金银行组成的备付金监督管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开展检查。清算机构对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中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监督,监测相关风险。备付金银行对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中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监督,监测相关风险。

  4. 设定了客户备付金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强化客户备付金监管。《办法》明确了对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和特定业务银行违反备付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单位和个人挪用、借用、占用客户备付金的的行为,不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清算机构违规从事或变相从事备付金业务的行为,阻碍、干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备付金检查行为,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