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5 15:50:54
投融资简报
文娱传媒 | 网信办等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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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等七部委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五方面提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等13项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具体如下:

  1. 明确总体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办网、依法治网,科学规范行业运行规则,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直播空间。

  2.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重要举措针对3类主体,包括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明确主播法律责任、强化用户行为规范。具体而言,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和落实总编辑负责、内容审核、用户注册、跟帖评论、应急响应、技术安全、主播管理、培训考核、举报受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主播应落实网络实名制注册账号并规范使用账号名称,并应遵守不从事违法活动、违规交易、超许可范围发布信息等活动的禁止性义务规定;用户应遵守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不组织煽动谩骂、不恶意“灌水”、不营造不良气氛等禁止性义务规定。

  3. 确保导向正确和内容安全。重要举措包括提升主流价值引领、切实维护网民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筑牢信息安全屏障、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而言,从个人信息保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及隐私权等角度保护网民权益,通过监护人同意制度、“青少年模式”、未成年人专属客服等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并列举了包括直播相关的宣扬民族分裂、色情赌博、侵权盗版、封建迷信等几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4.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重要举措包括强化准入备案管理、构建行业制度体系。特别地,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推进主播账号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健全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和直播带货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5. 增强综合治理能力。重要举措包括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倡导社会监督、发挥行业组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