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5 15:15:10
植德不动产月报 2024-02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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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2月7日发布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布时间:2024年2月7日

实施日期:2024年2月7日

文号:建标〔2024〕14号

关键词:科创平台 平台监管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培育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部科技创新平台),规范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要点提示: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申报条件与程序、建设与验收、运行与绩效评价等内容,适用于部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建设、验收、运行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由住建部负责部科技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和综合管理相关工作,各省级住建部门负责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推荐工作,协助开展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指出,部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的平台,可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延长建设期,延长时限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1次。办法强调,各级住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