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5 15:16:10
植德不动产月报 2024-0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2024-03-05 15:16:1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2月2日发布新版《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日

实施日期:2024年7月1日

文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1号

关键词:固定资产贷款

主要内容: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要点提示:国家金融监督总局此次对2009年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融资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项目融资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使原有的“三法一指引”信贷基础制度管理体系变更为“三个办法”体系。新办法从体系上更明晰,从管理上更统一,从操作上更简明。

具体到《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定义:此次明确口径为“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对于部分业务场景精准选择、界定为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了依据,也为设备更新改造、城市更新改造业务合理匹配了业务品种。

二、限定了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原《暂行办法》对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未提出明确要求,实践中银行基本执行非基础设施类固定资产和项目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5年的相关规定。新法要求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

三、进一步细化了固定资产贷款调查的内容:新法对固定资产贷款的尽职调查内容进一步细化,内容涉及固定资产贷款的评价的主要方面。

四、新增了对项目融资担保条件的“原则性”规定:要求对“可办理项目融资信用贷款的,应当在风险评价时进行审慎论证,确保风险可控,并在风险评价报告中进行充分说明”,一方面对此部分内容释放了一些灵活性,便于商业银行进行优质项目营销;另一方面要求“例外”不抵押时要进行审慎论证,并在风险报告中进行充分说明,这也是风险报告中需要“留痕”的重要内容。

五、限定了贷款还款方式:原“三法一指引”中均未明确规定贷款还款方式,此次新法中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内容上更加完整,并规定:①超过一年期的固定资产贷款须分期偿还;②还款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两次;③需要降低还款频率的,须进行分析论证;④首次还本日不低于项目达到运营状态后满一年。

六、进一步细化了资金支付的要求:包括对受托支付的限额进行了调整;对资金“趴账”问题进行了规范;对项目建设进度与贷款发放的进度匹配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出了紧急用款场景下简化审核材料及审核流程的要求。

七、新增了对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场景的业务办理依据:新法要求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采矿权等其他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可根据贷款项目的业务特征、运行模式等参照本办法执行,解决了业务实践中一些无形资产对应贷款无办理依据的问题。